岑溪市人大常委会“三个善于”提高监督工作的准确性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4-07  分享到:

  
  依法监督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岑溪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人大工作“三个进一步”要求,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注重创先争优,切实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实效。为2008、2009年岑溪市被评为全区科学发展十佳县作出了贡献。
  1、善于统揽全局。岑溪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宽阔的眼光和务实的战略思维推动人大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三个主动:主动把人大工作统筹融入到全市整体工作,实现互相促进、互动发展;主动把市委的主张和意图,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变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市委决策的贯彻落实;主动把创新监督机制、规范制度建设与打好交通建设、城市建设、产业集群“三大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
  2、善于破解难题。针对一些工作难监督或监督不到位等情况,开展了“素质提升年”活动,广泛开展业务轮训,有针对性地加强突发应急、安全处纠等知识的学习,推行换位思考,开展个案研讨。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做到“三个联系”和“五个一”,即: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每个人挂钩联系一个以上的乡镇人大、联系二个以上市直单位、联系三个人大代表。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人大监督工作做好“五个一”,即:每个月到每个联系点和对象一次以上、每个月为每个联系点和联系对象解决一个以上的问题、每个月到乡镇人大作一次以上的业务指导(业务研讨)、每月追踪督办一个以上的议案或建议、每季度写一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3、善于开拓创新。常委会成员带头开展“三个一”创新活动,即:每人探索一项创新、联系抓好一个示范样板点、抓出一项以上的创新成果。今年,开展了创新工作“十百千”活动,即:创建十个高效务实的人大工作先锋岗、争当百名优秀人大代表、市镇两级千名代表争当“三年”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标兵”活动。激发广大代表当好学习型、创业型、示范型、奉献型“四型”代表。
  

(唐海泉 黎富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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