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岑溪市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会上获悉,岑溪市人民法院按照“科学、规范、严格、精细管理”的要求,在规范的同时又有创新,严格各项管理机制,提高司法科学管理水平。实行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每月办公例会制度,通过例会听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充分发挥推动工作发展的中坚作用;推行庭长讲评案件会、优秀案件报告会等制度,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裁判的公信力;继续推行量化公开考核和通报制度,坚持周报、月报、季报制度,严格落实法律文书、文件差错追究制度,坚持作风纪律巡查通报制度;严格落实警务规范制度,保障庭审和机关安全,通过落实从优待警、按标准配备警用装备、警务训练军事化、人民法庭设立司法警察警务室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而获得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赞扬的充分肯定。
(黎锦灿 梁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