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扎实开展未成年罪犯帮教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3-21  分享到:

  为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促使未成年罪犯早日回归社会,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岑溪市法院坚持一贯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结合本院未成年罪犯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调查回访跟踪帮教工作。
  
  一建是立未成年罪犯档案。详细记录未成年罪犯的基本情况、家庭教育背景、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平时交友、性格特点、犯罪后的心理、行为状态等。对于被判处缓期的,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记录表,及时跟踪掌握家庭、学校、社区的教育情况。同时,推行寄送生日卡制度。由刑庭法官提前将生日卡片寄往其住地或刑罚执行场所。寄送生日卡片,一方面是为了激励未成年人奋发向上,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可以与他们建立比较密切的联系,为日后的回访矫正教育工作奠定感情基础。
  
  二是坚持判后回访制度。由刑庭法官对判处缓刑予以监外执行的未成年罪犯进行上门回访,了解他们在法院裁判后的思想认识、学习生活状况,劝导他们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慎重交友,帮助他们克服各种不良情绪。同时,制作了回访登记表,并赠送法制资料。判后回访,既可以及时掌握未成年犯的思想动态,预防其再次犯罪,还可以与家长形成良好的沟通联系机制,切实推进未成年犯罪帮教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建立制度,确保帮教工作持续开展。岑溪法院现已基本形成一套专人建档跟进、及时心理矫正、寄送生日卡片、上门回访帮教的未成年罪犯帮教机制,在日后的工作,将进一步结合辖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采取更为行之有效的措施,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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