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民法院四项措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3-21  分享到:

  广西岑溪市人民法院在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督制度,积极构建内外监督体系,不断强化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理念,对争创中的一些重要事项、重大案件、热点问题,坚持及时向人大报告,积极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一是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二是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庭审旁听,邀请人大代表随案监督执行。三是加强向人大代表报送信息工作,及时将本院编发的信息简报报送有关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积极向人大刊物投稿。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近年该院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11件,得到了人大代表的高度肯定。
  
  

(梁东波 黎锦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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