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多举措加强队伍建设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3-18  分享到:

  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也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客观要求。为此,岑溪市法院始终坚持“从优待警”与“严管厚爱”相结合的原则,以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法院用人机制、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首先,该院实行竞争选优,建立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机制。以能力、业绩、群众评议为依据多方面、多角度、多途径予以考察。2010年以来,共有7名中层领导是通过竞争选优从普通干警走上领导岗位的,通过对领导干部实行竞争选优上岗,可以使得真正有能力、有威望的人走上领导岗位,增强了干警的竞争意识,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实现了法院内部组织队伍建设的优化组合。岑溪法院辩证地看待轮岗制度,将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干部安排在不同的部门轮岗实习,根据其专业、业务特长再来确定业务庭室,注重培养专业型法官。
  
  其次是出台了业绩量化考核机制。实行的是量化指标考核标准,并针对不同部门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方法。通过设定科学的审判考核指标,完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院工作和干警的司法能力。同时,将个人的考核情况记入个人的业绩档案,通过业绩情况选拔优秀干部。
  
  第三是制定出台了相关的问责规定制度。并与各庭室领导签订了绩效管理考评责任状与廉政考评责任状,从而进一步强化了院领导干部和干警的责任意识及大局意识,在队伍建设方面,要做到问责有据,追究有力,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为民。
  
  

(梁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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