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七项制度”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3-17  分享到:

  岑溪市法院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接访要热心、听意见要耐心、解决问题要真心、纠正错误有决心”的信访工作原则,努力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水平。
  
  该院深刻认识到,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思想重视是基础,执法公正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该院切实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立案庭业务副庭专门负责信访事务性日常工作,上传下达。二是落实责任,下达奖惩。在全院绩效考评责任状中签订了信访目标条款,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三是实行法院院长、审判长轮值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坚持院长每日担岗负责的接待日制度,信访部门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协助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安排预约院长接访。信访过程落实首问负责制,包括来信来访登记、分流、审查、处理、统计等各个环节,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信访工作机制,用制度约束人。去年岑溪法院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鲜有重复的,对答复处理都比较满意。四是制定了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保证。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院领导、庭长、承办人、车辆、资金能够立即到位,这个绿色通道是敞开的。自去年以来为切实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目的,该院拓宽信访渠道,开通了网上信访。同时开通了岑溪法院网,进一步增强了司法服务意识,拓宽了服务领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诉讼服务意识需求量,提高了司法资源利用效益和审判工作效率。此外,去年该院还扩建了立案服务大厅,专门设立信访区,负责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工作,并涵盖诉前人民调解、诉前庭前调解等工作。五是重要涉诉信访摘报和通报制度。六是处理上访老户问题的公开答复或听证制度。如前所述,如对李某某诬陷、报复杀人罪案进行听证。增强了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七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真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案件承办人具体抓”的良好格局,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当事人反映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案件,由信访接待室将有关案件材料转交监察室负责倒查。经查实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对责任人以责论处,并责令其承担信访人因信访发生的相关费用。信访接待室负责将案件处理情况答复信访当事人,并做好信访当事人息访息诉工作。对在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上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相应后果的,必须视情给予相关人员必要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有了制度贵在执行。岑溪院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抓好涉诉信访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多检查、多督促、多通报,对做得好的及时进行表扬,对做得差的进行严肃批评,从而避免制度的形同虚设,杜绝制度的悬空、落空。该院对以上总括16项信访工作制度已经汇编成册,有10项已上墙。
  
  

(陆灿升 傅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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