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整合资源合力化解矛盾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3-15  分享到:

  社会矛盾纠纷因时因地而异,人民法院要更有效地履行解决纠纷职能,必须充分考量时间、地域、对象、方法等多种因素,对矛盾纠纷状况实时动态把握。岑溪市法院立足本院实情,构建诉调对接的机制不断扩展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城镇村委的联动,共享资源,互补职能优势,合理化解矛盾。
  在构建诉调对接机制过程中,岑溪法院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的原则,在新的形势下,重大事件的处置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自觉地为市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汇报工作的总体思路规划、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等事项,比如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以及法院文化五室建设存在的问题,努力争取得到政府拨款,切实解决了资金困难,同时,也让各方社会力量更了解法院立案信访窗口所起到的作用,并负担起相应的纠纷解决职责。同时,不断深化与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政府的支持,努力做到“经费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
  鉴于诉调对接机制解决的多是民商事纠纷,岑溪法院在“立案信访窗口”设立了调解室,聘请了人民调解员和社会矛盾调解员;大隆法庭在其辖区水汶镇设立“诉讼服务室”,实现了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将有力促进全市范围内大调解工作格局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从而让更多的群众能在自家门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更多的矛盾纠纷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
  同时,岑溪法院始终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的理念,不断加强与院外力量的多方联动、协作配合、资源整合,努力达到聚掌成拳、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功效。与岑溪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将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方专业人士的联系,吸纳他们的出来矛盾纠纷的经验方法,聘请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群策群力化解矛盾。中心法庭充分挖掘一切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的因素,建立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相互衔接相互联动的工作格局,完善法庭、司法所、村委三级调解网络,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经济、快捷、有效的方式化解矛盾。扎实推进“降低维权成本,保障民生权益”工作纵向发展。
    

(余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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