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出台后,岑溪市法院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组织刑事法官进行认真学习,对15个试点罪名的量刑事实依据、量刑的程序、量刑的标准等内容学深学透,并到先行试点的法院现场观摩庭审,在全面掌握领会量刑规范化的精神内函后,于2010年9月底开始对刑事案件按上述《意见》进行审理和量刑。
实行量刑规范化,使量刑结果相对以前的量刑更加科学、均衡、正确,有效地提高了刑罚的适用性和量刑结果的可预测性,最大限度地实现了量刑的公开透明,提高了控辩双方对量刑结果的认同度,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也得到明显提升。
从2010年10月份以来,岑溪法院共审结量刑规范化试点罪名的刑事案件47件57人,宣判后均服判,无一人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稳中有升。
(梁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