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筋竹镇人大激活代表履职活力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3-10  分享到:

  岑溪市筋竹镇人大立足农村代表“文化偏低、无职代表管理难度大”等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一是组织代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让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带头学习相关政策,带头宣传和实践,积极建设美丽家园。
  二是坚持代表活动制度。切实把代表活动工作落到实处,让人大代表参加有关会议、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主动为民办事、主动持证视察、主动约见领导人员;参与工作视察、参与执法检查、参与专题调查、参与创先争优。
  三是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参与黄、赌、毒;不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参与违法违纪活动。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参谋助手作用;监督作用;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坚持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每位代表除任期内必须向原选区选民述职一次外,还必须每年在代表小组的组织下走访选民2次、联系原选区3名以上选民,为他们做好事、实事,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林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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