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坚持抓好党的三项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3-10  分享到:

  近年来,岑溪法院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党的三项建设要求,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争创优秀先锋岗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持续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一、抓好党组织建设。强化了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法院党组成员责任心和事业感,坚定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信心;强化了作风养成,法院领导、部门领导承担起养成部门良好作风的责任,努力养成敢干、会干、能干、实干的单位作风,形成了明显的部门风格。通过重温入党誓言、重读党史、瞻革命圣地、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加强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从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和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结合开展创先争优、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争创五个一百竞赛活动,深入推进“争创全区模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创先争优活动,提高了全院党员干部执行力、协同力和创新力。
  
  第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部门制定了部门工作规则或程序,并不断完善,让每一个新加入此部门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则或程序马上就能熟练工作。坚持案件季度评查、发改分析制度,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问题。开展工作经验总结交流,让优秀干警的工作经验得到承传。通过推行综合业务培训,内部轮岗交流的办法,进一步提高干警综合业务素质,克服干警业务单一的缺陷。院党组制定了激励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干警报读武汉大学法学院和中院联合举办的法学硕士研究生班。加强法警队伍的管理,努力打造成一支作风过硬的保障队伍,争创全区乃至全国优秀警队。
  
  第三、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开展了创建共产党先锋岗活动,树立更多的模范人物,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全院工作开展。坚持开展对党员作风、纪律和绩效情况的单独考核、通报,促进良好作风养成。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司法巡查,扩大监督范围,进一步强化预防、监督和教育工作。
  
  

(梁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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