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成绩显著获表彰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3-09  分享到:

  在3月7日召开的岑溪市庆祝“三八”妇女节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岑溪法院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成绩显著而获两项表彰:岑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评为岑溪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秀敏被评为梧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该院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方面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设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合议庭,加强妇女维权合议庭人员配备,提高审理涉及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案件的质量,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是民事案件中在严格坚持依法审理的前题下,注重采取措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注重调解工作,为妇女儿童一方争取更多的财产,使妇女儿童在生存权方面得到更多保障;在审理子女抚养案件上,尽量确定由无过错且有利于子女学习成长的女方抚养;在财产分割上,充分照顾女方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维护其权益;在处理社会普遍关注的家庭暴力案件时,注重对施暴者予以批评教育,依法给予制裁。
  
  三是刑事审判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强迫、组织、容留妇女卖淫、侮辱等侵害妇女身心健康的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建立未成年罪犯档案,通过判前进行走访、判后加强回访、向未成年罪犯寄送生日卡等形式,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教,让他们改选重新做人。
  
  四是加强与妇联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联合接待,特别是对妇联批转给法院处理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信访案件,严格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有回音,切实帮助解决存在问题。
  
  五是结合案件的审理,定期向妇联通报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审理情况及信息文章,开展法制宣传、维权讲座,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她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梁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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