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岑溪法院组织全院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称《廉政准则》)知识考试,市纪委罗正梅副书记亲临考试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强化党员干部党性和廉政勤政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廉政勤政常态化,3月7日,岑溪法院开展《廉政准则》的知识考试,全院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选题主要围绕《廉政准则》的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等内容。在座的各位拿到考试试卷后,认真、详细作答,院党政班子成员在考试中以身作则、坚守纪律,大家充分发挥各自知识水平,园满完成考试。
该次考试是对院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政知识和纪律条令情况的一次集中检验,促进全院干警做到“知所守,知所为”,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线,自觉用廉政规定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勤政廉政和依法行政意识。
(佘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