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司法监督的有效途径。在司法监督工作中做到四个结合,即:结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信访工作开展司法监督。常委会在司法监督工作中,始终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的落实。12月,岑溪市人大常委会还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创先争优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建立市人大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制度,督促案件查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黎锦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