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民检察四个方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3-01  分享到:

  广西岑溪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该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有效地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并结合办案,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工作,逐步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在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该市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积极争取党委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之中,在预防工作中发挥更积极的职能作用。
  
  二、坚持侦防一体,结合办案开展各种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一是依法严厉查办职务犯罪。要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突出查办重点部门和重点行业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二是结合办案,多形式开展预防工作;三是认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的录入和查询工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的调查研究,努力适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展需要。一是做好预防工作的规划。二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三是加强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要大力开展预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预防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预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人员配备,抓好学习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队伍,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确保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黎小岚 黎锦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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