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岑溪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工作上台阶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2-23  分享到:

  岑溪市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该院去年在26项审判质量效率综合指标评估中排名第一,被自治区政法委记“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二等功,荣获全区“文明单位”。
  
  据悉,岑溪市法院对工作中的一些重要事项、重大案件、热点问题,及时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对人大和代表关注的案件和事件,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参加重大案件分析报告会。一年来,法院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邀请代表视察、庭审、向人大报送工作信息简报等11次,使法院多项工作有新突破。
  
  针对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的重点问题,岑溪市法院把握主动权,及时化解相关法律纠纷,并向该市市委、政府提出《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确保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工作意见》等意见,维护了地方良好经济秩序和投资环境。在去年岑溪市多个镇村出现强降雨袭击的严重灾害面前,法院干警深入受灾最严重的龙母村抗灾救灾,帮助解决修复水毁村庄、村道,得到村民好评。
  
  岑溪市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上也取得新突破。除了分别与市司法局、检察院联合制订了《关于建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机制试行办法》、《关于多元调解和民商、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还建立健全法院、镇司法所、村级基层调解组织等各相关部门参与联动的多元调解机制,并在“立案信访窗口”设专职人民调解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去年调撤率达69.1%,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结案112件。
  
  岑溪市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实行每月办公例会、庭长讲评案件、优秀案例报告会、量化公开考核等10多项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未成年罪犯档案,对未成年罪行从判决生效开始到刑期或缓刑考察结束,进行执行刑罚全程跟踪、帮教、回访,实行一人一档,设立台账造册登证。
  
  

(陆灿升 黄开芝 唐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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