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局之年,人大常委会采取了多种多样、丰富新颖的形式,深入推进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依法及时做好关于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重点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的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有关审议意见,跟踪督办,要督促有关方面组织实施,推动工作开展,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黎锦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