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荣获 “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2-23  分享到:

  近日,从区高院传来喜讯:岑溪法院荣获“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作为梧州市获此殊荣的两家基层法院之一,该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走在梧州市前列,得到了各级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去年以来,岑溪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立案窗口”创建工作作为法院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重点之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该院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有力地推动该项工作向前发展。张光霖院长经常和领导小组成员一道,现场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帮助解决争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于争创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资源,院党组尽可能给予满足。
  
  根据区高院“八统一”标准化建设方案,岑溪法院的“立案窗口”创建工作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科技化的要求稳步推进。及时对立案信访窗口外观统一标识进行重新设计和更换,安装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发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举证须知等方式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将立案条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当事人权利义务、审判流程图等上墙公示,让群众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在当事人休息区还提供了液晶电视、报刊阅览、笔墨纸张、饮水机等设施,方便群众参加诉讼。通过优化便民来访诉讼服务,使立案大厅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八大功能于一体,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
  
  与此同时,该院以开展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促进文明执法。全院推广文明规范用语,倡导热情服务当事人和来访群众,要求立案庭人员和值班法警必须按规定着制服上班,挂牌上岗;重新绿化法院办公区,更换办公桌椅,进一步美化环境;重新制作安装美观的公告栏、宣传栏,彰显法院特有的庄重和大方。
  
  “立案窗口”的成功创建,树立了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如今的岑溪法院立案窗口,已经成为联系群众、公正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文明立案窗口,成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舞台。
  
  

(吴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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