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文化建设纵深发展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2-22  分享到:

  每天,岑溪法院“文化五室”都照例开放,迎接每一位到此学习的干警。该举措在岑溪法院已经形成制度,雷打不动。这只是该院文化建设常态化和制度化的一个缩影。
  
  据介绍,岑溪法院把建设法院文化与构建学习型法院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坚持虚实结合,虚事实办,虚功实做,不断创新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探索建立组织领导、资源整合和条件保障等长效机制,纵深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组织领导常态化


  岑溪法院将文化建设纳入法院发展总体规划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廉政文化建设、“文化五室”建设等多项工作中,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部门各司其职的文化建设责任体系。对文化建设进行持续有力的组织领导,成为该院文化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资源整合常态化  


  岑溪法院文化建设首先在文化资源上注重在继承中创新,在借鉴中发展。在继承和发扬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该院积极整合各方力量,推进文化建设。定期召开的案件讲评分析会和优秀案例报告会,已经成为该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此外,该院巧借外部资源,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来院讲学、先进司法工作者开办实践经验讲座等形式丰富文化建设的内容。
  
  对于文化建设的载体资源,岑溪法院也建立健全机制对其进行有效整合。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高水准,规划建设文化宣传栏、宣传窗等教育基地及文化景观等设施。相关负责人表示:“载体资源有效整合,使法院文化达到广泛覆盖,文化渗透力进一步增强,文化设施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条件保障常态化 

 
  岑溪法院对文化建设实施制度、技术和经费等多方面的条件保障。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形成系统;同时,对于文化设施的技术维护工作常抓不懈;为文化建设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通过一系列举措,法院文化建设始终保持动态完善和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据介绍,岑溪法院正在着手建立文化建设效果评估机制,通过该机制开展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激励文化建设长期健康发展。
  
  

(余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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