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强化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平安社会建设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2-15  分享到:

  岑溪市人民法院在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支持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入推进和谐社会、平安社会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0年,岑溪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433件,审结2420件,结案率99.47%,调撤率69.1%;受理执行案件372件,执结366件,执结率98.4%;执行到位率96.5%,执行和解率70.6%,执行期限内执结率100%,实际执行率74.32%。该院在26项审判质量效率综合指标评估中排名第一,被广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记全区政法系统“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二等功,并被评为全区“文明单位”。
  刑事审判方面,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323件529人,审结32l件517人,结案率99.4%。一是准确把握、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成功审理了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案共有被告人19人,涉及金额4000多万元。全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犯罪分子共61人,重判率为11.96%。二是建立未成年罪犯档案机制,对被判决的35名未成年罪犯建立了档案,通过回访、走访、送生日卡等形式帮助他们尽快回归社会。三是全面铺开量刑规范化工作,2010年10-12月份,共审结列入量刑规范化
  试点的15类罪名的刑事案件52件64人,这些案件中没有一件上诉和抗诉。
  民事审判方面,受理民事案件1711件,审结1706件,结案率99.7%,其中调解结案1000件,撤诉176件,调撤率69.1%。一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努力化解涉及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二是加强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工作,全年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结案的有112件。三是组织开展争创“零上诉法庭”活动,该院大隆法庭全年受理诉讼案件156件,结案156件,其中判决结案43件,没有上诉案件,成为“零上诉法庭”。
  行政审判方面,受理行政案件26件,审结26件,结案率100%。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加大协调和解力度,多起党委、政府关注的行政案件得以有效协调,化解了行政争议,全年协调撤诉案件8件,协调撤诉率30.77%。二是建立和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采用电话解答、上门服务等方式,就行政执法的疑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7次。
  执行工作方面,受理执行案件372件,执结366件,执结率98.4%,标的3287.52万元。一是做好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二是依法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全年共执结非诉行政案件58件,标的251.38万元。三是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申请人财产举报制度等多项执行工作制度。
  审监工作方面,受理再审案件5件,结案5件,其中1件调解结案,实现了再审案件调解结案率为零的突破。2010年审监庭定位为评查案件质量、审理再审案件、研究司法尺度统一规范,实现了审监庭的职能转变,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132件,没有不合格案件。连续四个季度被梧州中院通报表扬,在全面分析总结全年审判案件质量效率的基础上,形成了《岑溪法院201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年报》,为梧州全市法院首创,得到了梧州中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陆灿升 黄开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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