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坚持把“六关”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2-15  分享到:

  
  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自2006年10月换届以来,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任命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26人;免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和接受辞职36人次。从组织上保障了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对任命干部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提请程序关,对“一府两院”有关提请人事任免的议案,召开主任会议进行初审后,再决定提交常委会议审议;二是严把干部素质关,对被提请任命的对象,通过常委会党组会议初审确定后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确保把德才兼备的干部任命到相关职位;三是严把法律考试关,对被提请任命的对象全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以增强被任职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四是严把廉政关,由市纪委、检察院、计生局提供被提请任命人员的廉洁鉴定、计生证明,确保任命的人员廉政清白;五是严把履职承诺关,由被提请任命的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供职表态发言,作出履职和依法行政承诺;六是严把任命关,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定程序投票表决通过后,再进行颁发任命书。以此增强被任命干部的责任意识、宗旨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为他们日后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陆灿升)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岑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