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统一行动日岑溪交警严查严惩酒后驾驶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2-14  分享到: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关于春运期间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岑溪交管大队在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江金的指示下,于2月12日在全市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统一整治行动。
  为了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岑溪大队制定的方案要求大队领导必须到片、分管领导到线、中队领导到段,对纠违处罚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各执勤组是否按指定路段值勤,是否按时到岗,是否按法律程序、规定纠违处罚。方案还要求参战民警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态度坚决,方法得当,加强自我保护,避免发生危险,对个别胡搅蛮缠、挑唆滋事甚至暴力抗拒执法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在统一行动日中,交管大队集中警力全力以赴开展整治行动,造就强大的集中整治声势。在中午11:30至下午2:30、晚20:30至22:00集中检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各中队充分利用酒精检测仪,在市区7个主要路口检查驾驶人是否酒后驾驶,纠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当晚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交管部门依法对该驾驶人从严处理。
  据统计,集中统一整治行动中,共出动警力265人次,警车75辆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0余次,查获酒后驾驶2起,其中饮酒驾驶1起,醉酒驾驶1起。
  

(胡红 梁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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