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岑溪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锦铿带领岑溪法院班子成员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汇报工作。岑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光霖代表法院党组汇报了岑溪法院2010年工作情况,中院在家党组成员听取了汇报,卢上需院长作重要指示。
汇报会上,陈锦铿书记表示,此次带队向中院党组汇报工作是受岑溪市委陈国实禄书记、岑溪市政府覃颂市长委托。陈书记向中院党组介绍了岑溪市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岑溪市“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目标,“十一五”期间,岑溪市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7%,2010年达到7.8亿元,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152%;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4%,2010年达到130.7%亿元,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139%,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3.2%,2010年达到14562元。2007年获得广西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2008、2009年连续两年获得“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市)”称号,目前正在奋力争创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市)“三连贯”。2011年岑溪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财政收入增长18%,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民人均收入增长8%。陈书记指出,岑溪经济的发展与包括法院干警在内的全体政法干警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岑溪法院在梧州中院的指导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三项重点工作和创先争优工作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各项工和全面发展,为实现“争创全区模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岑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陈书记表示,岑溪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法院工作,全力支持岑溪法院争创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文明单位。
张光霖院长向党组汇报了岑溪法院2010年的工作情况。2010年,岑溪法院在服务大局、科学管理、文明窗口建设、党建工作、审判公开、科技司法等六个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在26项审判质量效率综合指标评估中排名第一,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记全区政法系统“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二等功,被评为全区“文明单位”,被梧州中院推荐为全区法院系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并已通过区高院的复核验收,被梧州中院推荐为“五个一百”评选活动中的全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被梧州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一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主题开展审判工作不放松。2010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433件,审结2420件,结案率99.47%。二是推行和完善多元化调解机制,强化案件调解工作,着力加强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2010年案件调撤率69.1%。三是加强审判管理,探索司法管理创新。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全面完成“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未成年罪犯档案,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帮教和改造;多形式宣传法制,倡导新风尚、新理念;强化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四是创新党建工作。开展“结对共建”等各种党建主题活动,做好党建示范单位标兵。五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工作。以争创工作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听取陈锦铿书记和张光霖院长的汇报后,中院卢上需院长作了重要讲话。
卢院长认为,从报告情况看,体会到岑溪市委市政府执政意识和执政能力是很高的,搞好政法工作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岑溪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对梧州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卢院长指出,岑溪法院在2010年取得了卓著的工作成绩,获得了全区的很多荣誉,目前已经是进入了全区先进模范行列。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政府及社会各届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是法院班子的领导敢于创新,团结协作;得益于干警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得以充分调动。对岑溪法院的工作,中院党组对岑溪法院班子是满意的,全体干警也是认可的。
卢院长希望,岑溪法院要把好的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总结出来,告知全体干警,有利于进上步激发和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队伍建设方面要着力于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把能力和素质提高了,廉政作风就会跟着得到提高;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办案中多与人民群众接触,多做调解工作,把人民法庭的联系群众桥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这也是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
最后,陈书记感谢中院党组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取时间听取汇报,并代表岑溪市委政府感谢中院党组、卢上需院长对岑溪工作和岑溪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黄开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