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大隆法庭成功创建“零上诉”法庭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1-18  分享到:

  岑溪法院大隆法庭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办案,积极调解,妥善化解矛盾,大力推动“零上诉”法庭的创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0年,大隆法庭共受理案件156件,结案156件,服判息诉率达100%,成为名副其实的“零上诉”法庭。大隆法庭创建“零上诉”法庭的经验和措施主要有:
  一、明确目标,精心部署。根据岑溪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大隆法庭召开全体干警会议,指出创建“零上诉”法庭是切实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需要,对于法院审执工作将起到积极的示范引导作用,也必将有力推动法官司法水平的提高和司法能力建设。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创建“零上诉”法庭的工作任务,并对创建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
  二、集思广益,认真办案。案件不分大小,都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这早已成为大隆法庭法官的共识。因此,对每起案件,该庭法官都能做到严肃认真对待,并注重发挥集体智慧,群策群力,严格把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引入多元化调解机制,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大隆法庭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把调解工作做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中去,切实做到能调必调、能调尽调。通过建立并实行司法所长联席会议、人民调解员定期培训等一系列开创性的制度,以及在辖区广泛建立审判事务联络室,设置审判事务联络员,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延伸至辖区各个角落,主动服务当事人,大隆法庭的多元化调解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据统计,2010年大隆法庭受理案件156件,调撤113件,调撤率达72.44%。多元化调解工作的扎实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无上诉”法庭的成功创建。
  四、对判决案件加大服判息诉工作力度。判前和判后,大隆法庭法官都坚持主动向当事人讲明裁判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力促案结事了。除了耐心进行判前辨法析理和判后释法答疑,大隆法庭还积极执行案件回访制度,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针对当事人在判后情绪容易激动的心理特点,做到每一个判决的案件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当事人进行回访,通过细致的法律讲解,使双方当事人胜败皆服。数据显示,2010年大隆法庭审理案件61件,经过法官的努力,当事人均服从判决,服判息诉率达100%。
 

(徐北昌 余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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