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岑溪市检察院结合自治区检察院部署的“职务犯罪预防年”活动和岑溪实际情况,采取6项措施开展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是结合岑溪实际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工作。在开展预防调查工作中,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民生问题,对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密集、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林业、民政、保险等行业和涉农领域,开展了专题、专项预防调查,认真分析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撰写了《预防社会保险行业职务犯罪调查报告》、《“低保”职务犯罪案例分析调查报造》、《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退耕还林职务犯罪调查报告》、《涉农资金职务犯罪调查报告》、《涉林职务犯罪调查报告》等多个专题调查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防控治理,及时消除上述行业和领域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隐患因素。其中《预防社会保险行业职务犯罪调查报告》、《“低保”职务犯罪案例分析调查报造》、《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调查报告》、《涉农资金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得到了市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并作出了批示。同时在对林业系统“退耕还林”和“涉林”等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时,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并立案7人。
二是结合本院所办的典型案件做好案例分析工作。在案例分析工作中,主要是针对该院近年来查办的一系列重大、典型窝串案进行分析,如近年发生的农业系统窝串案、林业系统窝串案、电影公司窝串案和地税系统吕某某挪用公款案、市工商局李某某受贿案等10多件重大、典型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其特点、规律和犯罪成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三是结合办案工作,对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做好检察建议和预防咨询工作。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干警结合本院近年查办的案件,经常深入该市易发、高发职务犯罪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对一些存在职务犯罪隐患、漏洞的单位和部门,通过对其提出检察建议,同时接受、解答、回复其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咨询来积极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去年来,该院已对市政府、财政局、建设局、经贸局、工商局、卫生局、供销社、经贸行业协会、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各银行等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建议其积极配合我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建立廉政准入制度,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市场环境,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是积极警示宣传教育工作。该院采取到有关单位上法制课、放警示教育短片、上街宣传、在岑溪电视台播放预防职务犯罪名言警句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一系列的警示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目前已有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主动到我院投案自首。
五是积极做好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为从源头治理商业贿赂等职务犯罪,与财政、建设、卫生、国土、金融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相关文件,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积极为申请人进行了行贿档案查询。去年,为有关单位进行了行贿档案查询总量达2000多份,居全区基层院前列,还发现一名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曾因行贿被判处刑罚,后来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在该院的建议下取销了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投标资格,有效地落实了廉洁准入制度,确保行贿档案查询工作见成效。
六是通过乡镇检察工作联络员工作将预防关口前移,扩大预防工作成效。把该院去年聘请的14名乡镇检察工作联络员(主要是司法所所长)的职能进行延伸,扩大为乡镇职务犯罪预防联络员,充分利用联络员法律知识丰富和对当地社情民意熟识等优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解答群众咨询、下发检察建议、提供预防调查数据资料等,有效促进了乡镇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该院还积极争取市委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筹建占地面积300多平方米,总投资约100多万元的职务犯罪预防基地,并力争把其建成全市乃至全区一流的职务犯罪预防基地,以有力促进该院今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开展。
(黎锦灿 孔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