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大常委会“三个强化”激活代表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1-05  分享到:

  紧贴市委中心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关注民生民情、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响亮的音符。近年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三个强化”的办法即强化“三个创新”、强化“三个参与”,强化“三个结合”,使人大代表建议办复率、见面率、落实率达到100%,实现了代表满意、群众满意、党委满意的目标,为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强化“三个创新”,突出人大工作地位
  他们把倾听群众呼声,反映人民群众要求,监督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支持代表行使民主权力,发挥代表作用的重中之重来抓。创新社会各界互动。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项视察学习活动均积极邀请市政协委员、社会各知名人士参加,不仅提高了人大代表的社会地位,更重要的是激发了社会力量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市政协委员李伟参加活动后深受感动,在做好参政议政的同时,还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公益事业捐助10多万元。市人大代表李开达,主动参与去年灾后重建,连续多次向灾区捐赠价值22.5万元的9万羽三黄鸡苗,支援灾区群众恢复生产。创新代表活动载体。岑溪市人大常委会精心设计各类活动载体,在促进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方面,建立和完善了人大代表公示制度,公示代表照片、姓名、岗位、权利和义务、联系方式。给代表工作提出了量的标准,给选民监督代表提供了依据,极大地调动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创新代表活动内容,市人大从“亲民、富民、惠民、助民”方面入手,以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代表深入选区,倾听群体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每位代表联系选区1个,联系选民500人,联系贫困户3户,市直代表年走访选民4次,为选区办2件实事;乡镇干部代表年领办或参与一项支柱产业,帮带3户困难户共同致富;村级代表年关爱3名留守儿童,帮带3名青年走上创业致富路。通过这些活动,人大代表凝聚了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力量,为市委市政府工作营造了良好环境,提升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地位。
  强化“三个参与”,突出领导组织到位
  他们在办理人大建议工作中,深深体会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是人大代表建议得于顺利落实的前提。只有领导参与、部门参与、人大参与,才能确保各项人大代表建议落到实处。领导参与。市委、市政府把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参与人大代表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如何解决小学寄宿制办学经费的议案》,提出了农村小学高年级推行寄宿制办学后,在办学经费上希望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这个问题,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并获得通过,受到群众的好评。部门参与。对有关单位在办理人大建议和提案中,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办前走访人大代表了解情况、办中深入调查研究、办后与代表面商。对涉及法律、政策、资金、管理权限等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问题,均向代表做出解释和说明,取得了代表们的理解。人大参与。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他们及时向市委汇报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一些重点提案,则由市政府、人大共同组织人员开展督促检查,使办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针对人大代表提出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条件的重要内容抓落实,累计资金美化和亮化了市区。
  强化“三个结合”,突出提升办理实效
  他们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中,推行“走访-调查-面商”办理办法,注意做到“三个结合”。把办理工作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结合起来。各承办部门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抛开部门利益冲突,密切配合,减少了互相推诿、互相踢皮球的现象,把建议、提案办理好。去年3月初,人大代表提出的《请交通部门尽快修建马路更口危桥的议案》,公路局在承办此议案后,抓紧时间进行设计及工程预算的上报审批工作,并在去年9月份得到上级的批复,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紧张的施工修建阶段,在去年12月底竣工。把办理工作与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他们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解决代表建议反映的实际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干部作风建设。为监督新版林权证发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工作,让镇人大代表从镇、村集体林改方案实施、林地踏界、填表核对签字、确认、档案整理直到发证程序,全程参与,为使办理工作既能抓住重点,又突出实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认真梳理,把与市委、市政府中提出的工作任务密切相关的提案作为重点加以落实。针对街道建房无序、杂乱无章的现状,他们组织人大代表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城市建房亟需加强规划管理》的调研报告,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很快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用地和建设管理的规定》的指导意见,加大了部门联合议事、监督执法的力度,迅速扭转了辖区建房“三乱”现象,使用地逐步迈入规范化、法制化、有序化的轨道。
  

(黎锦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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