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以作风纪律巡查通报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10-08  分享到:

  近期以来,岑溪法院以开展司法作风纪律和司法行为巡查通报、整治为抓手,通过广泛发动、部门自查、交叉互查等方法,认真进行了自查,及时进行了整改,有力的促进了干警司法作风的转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为整治干警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岑溪法院将司法作风纪律巡查通报作为提升司法作风、增强司法能力、优化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度的突破口。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政工、审监及廉政监察员联合巡查小组,采用实地巡视和局域网、GIS卫星定位系统等数字系统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院干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况、出勤、庭审、会风、着装仪表、车辆管理及法律文书差错等司法行为规范和作风纪律情况进行巡查、通报、责令整改及定时复查等,真正把存在司法作风问题查清、查实、查准,敢于自揭伤疤不护短,击中要害戳疼处。
  在部门自查时坚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上级法院司法关于司法作风检查评价的有关规定,认真查找与“公正、廉洁、为民”不符合的各种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不廉洁的突出问题。同时,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干警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开展以“司法作风自我督察”为主题的讨论会。在交叉检查时,由监察室牵头明察暗访、各部门廉政监察员相互评查,对院机关各单位和人民法庭进行交叉检查。在检查中突出了对诉讼环节、一线法官、窗口单位的检查。坚持全面查与重点查、个人查与领导点、查案件与评形象、群众提与大家帮等多种形式相结合,重点巡查了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审判法庭、办公区等领域。彻查了各部门、每位干警便民利民措施是否完备、接人待物是否符合司法礼仪、“五个严禁”是否公示、有无因法官自身原因造成案件裁判不公或久拖未决、审判工作中有无不规范行为等项目。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聘监督员等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促进司法作风的进一步改善。
 
  

(佘卫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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