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岑溪市打击传销呈现“三个不”良好局面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02-01  分享到:

  为有效遏制传销犯罪活动的蔓延势头,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2009年以来,广西岑溪市工商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坚持“严防严管、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绝不手软”的打击传销策略,以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为骨干,充分发挥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大力发动群众对传销活动进行监控预警,使传销成为“过街老鼠”。目前,该市打击传销呈现来不了、住不下、长不大的“三个不”良好防控局面。
  
  传销人员来不了。要使传销人员来不了,就是加强立体宣传、营造打传氛围。该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在社区、学校、大商场、超市、宾馆、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宣传画和禁止传销标语,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手段,以宣传车、设置宣传台、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打击传销活动通告,揭示传销的违法本质,引导群众识别传销。通过一系列全方位的宣传教育,该市打击传销形成了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势头,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拒绝传销、远离传销。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宣传车100多车次,印发打击传销宣传资料12000多份,上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5次,张贴横幅、标语260多条。
  
  传销人员住不下。住不下的关键,就是管好出租房屋,实施“以房管人”措施,使传销分子无立足之地。该局在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窝点、无传销组织、无传销活动社区的“三无社区”活动的同时,加大出租屋的监管力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期对传销易发地、多发地的出租屋进行逐一排查,对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的房主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其不改正的,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提请有关部门对其停水停电,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从而达到了“以房管人”目的,铲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滋生土壤。
  
  传销组织长不大。对少数漏网传销分子住下来的,该局采取打早、打小、打狠、打苗头的方式方法,让传销在萌芽状态萎缩而长不大。据统计,2009年,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9人次,执法车辆46车次,检查传销人员住所71处,捣毁传销窝点42个,查获传销人员292人,收缴、扣留传销用物品一批,解救受骗群众5人,教育、劝返传销人员370人次,特别是在去年6月份,该局与公安联手行动,成功破获了一个以“深圳木易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旗号的传销组织,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逮捕组织者18名,狠狠地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图为执法人员正在认真登记传销人员的身份证。



  

(覃东章 邓健兴 李伟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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