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5年1月岑溪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之后,岑溪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规范化检察室为载体,积极开展各项业务活动,获得丰硕成果。
2016年5月4日,在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暨派出院检察长座谈会上,岑溪检察院就开展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建设的主要做法进行了专题发言;在2016年自治区院监所处组织的全区范围内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精品案件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的评先评优活动中,均取得良好成绩。
一是在2016年度全区检察机关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岑溪检察院办理的罪犯覃某交付执行法律监督案获评为全区“十大精品案件”,这也是梧州市检察系统在此项评选活动中仅得的殊荣。
二是在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岑溪检察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同时还被推荐到高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参加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评选。
在今后的工作中,岑溪检察院将以此为鞭策和动力,牢固树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四个维护”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