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岑溪市马路镇某村村民,2013年与本市岑城镇某村的江某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后患上了精神分裂症,需长期服药治疗。今年1月份,张某在村中走失,被邻村村民发现后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林某,此后,林某先后以4500元、18800元的价格将张某卖给本市梨木镇、诚谏镇的买家,均因张某精神病发作被买家退回。后林某联系了有拐卖妇女前科的朋友黄某,将张某送到黄某的租屋叫黄某帮物色买家,并与黄某谈好出卖张某的价钱和报酬。在黄某寻找买家过程中,公安民警将林某、黄某抓获并在黄某租屋将张某解救。
(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