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连续六届荣获此殊荣。
自首次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以来,该院一直致力于构建“大控申、大信访”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努力提高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工作水平和能力,不断探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控申举报窗口建设,完善各项信访基础设施,不断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改善信访接待环境。自2007年搬入新的办公大楼以来,该院狠抓接访大厅硬件建设,不断加大投入,院领导亲自参与接待大厅的设计与布局,对大厅的用语进行审查,对原有的接待环境加以创新、升级,统一规划、科学设置,严格按照高检院文明接待室的设置标准,逐步完善接待的设施,为来访群众提供公开、高效、便捷、优质的文明接待“一站式”服务。
二是强化信访接待制度。制定了《接待大厅工作规程》,完善了《检察长接待制度》、《下访、巡访工作制度》、《业务部门负责人定期接访制度》、《业务部门联合接访制度》等制度。对群众来访坚持做到:热情接待,缓和气氛,稳定群众情绪;认真倾听,细心登记;耐心宣传法律和政策,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尽最大能力为民解忧。对群众来信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机制,与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合处置信访问题工作制度,畅通信访人员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渠道。对待群众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责任部门及具体责任人,认真处理群众的控告申诉,就地解决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接待到位、处理到位、答复到位、息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