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好好珍惜,认真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在举行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仪式上,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韦某向在场人员进行表态的场景。
韦某今年还未满18周岁,是一名在校生,在今年二月份,其因贪玩游戏,去到手机店借销售员向其推销手机之际抢夺一部价值两千余元的手机归自己使用。
该院经审查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韦某已经构成抢夺罪。但案发后,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被害人也表示谅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综合整个案情,承办人认为其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经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最终决定对其公开宣告附条件不起诉。承办人向韦某设置了六个月的考验期,希望他能遵守监督规定,否则,检察机关将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
宣告仪式虽然结束了,但是检察机关的帮教工作才刚开始,后续检察机关将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状态,适时约谈其法定代理人,帮助其解决学习、生活、心理上的困难,努力为其回归校园、重新做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胡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