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要优化整合内部资源,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我市公益诉讼工作,促使在打击盗采稀土等矿产资源等方面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近日,岑溪市委书记罗伟雄在该市检察院开展打击盗采稀土公益诉讼工作的调查报告上作出批示。
岑溪市是广西离子吸附型稀土矿的重要成矿区,初步估算离子型稀土氧化物资源量约120万吨。自九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岑溪市花岗岩矿山开采,大量含有丰富稀土矿的表土被剥离,用于填路或随意堆放,并随大雨冲刷而流失,造成了稀土资源的浪费。2011年起,该市的稀土资源逐渐被发现而受到重视,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也开始盗采稀土,造成资源破坏价值量就达900多万元,并且稀土盗采点的残留母液释出使该市义昌江出境断面氨氮浓度超标。
近年来,为了保护资源,该市一方面引进广西有色金属集团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稀土回收项目,截至2018年上半年,该公司累计回收稀土氧化物约6000吨,上交税费约3亿元。另一方面大力开展打击盗采稀土行动,查处取缔稀土盗采点共有28处,非法回收尾液4个片区,打击非法盗采稀土查处案件共35件,已没收的稀土约为150吨,移送岑溪市检察院审查批捕12件27人,已批捕了6件8人。但是,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执法处理和刑事处理打击一般为轻刑,但在“一夜暴富”的诱惑面前,使犯罪分子盗采稀土行为屡禁不止。
2018年7月,岑溪市检察院积极主动开展打击盗采稀土公益诉讼工作,通过民事公益赔偿,提高盗采稀土的犯罪成本,减少盗采稀土的案件发生率,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充分调动国土、环保、林业等责任部门积极作为、依法作为,形成打击盗采稀土合力。正是由于开展公益诉讼能较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大局,能较好地保护岑溪市的绿水青山,该市市委书记遂作出了上述批示。
(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