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岑溪市政法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新媒体采编制作人员1名。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接受报名,公开组织考察、面试,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新媒体工作,勤勉敬业,纪律性、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中共党员优先。
2.好学善思,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写作编辑能力。
3.熟悉新媒体编辑制作,熟练掌握PS软件,同时熟悉音视频、动漫编辑制作者优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类、中文类专业优先。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从事新媒体采编制作经验、独立策划运营能力、新闻采编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9月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将《中共岑溪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新媒体采编制作人员登记表》(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交到岑溪市工农路156号综治中心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2585898。
3.报名时需提供由本人独立完成的2-3件成功作品或案例。
三、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录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实行100分制计分。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是对应聘者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更新与日常维护,对平台新闻的编辑、撰写、创意等实际动手和操作能力进行测试。采取应聘人员现场抽题做题、完成实际工作操作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100分制记分。
3.招聘人员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1:3比例人员确定人选并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试用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标准为每月3000元;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事业保险等。凡聘用的新媒体采编制作人员需服从安排,服从分配,按照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
四、检查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守则,由市监察委负责指导监督工作,确保工作公平、公开、择优聘用。
五、温馨提示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中共岑溪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新媒体采编制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岑溪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新媒体采编制作人员公告报名表
中共岑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