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
,归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一起青年电鱼发生意外死亡赔偿纠纷案件。事情起于2018年12月6日:当天下午14时许,归义镇双贵村甘某龙、新圩社区蔡某桂、保太村吴某亮和陈某勇四名青年借用蔡某文的电鱼机,相约来到归义镇双金渠保太村罗沙片地段进行电鱼活动。在电鱼过程中,甘某龙因触电送岑溪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死者甘某龙家属要求蔡某桂、吴某亮、陈某勇三人赔偿死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8万元。未果,甘某龙家属方遂请求归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寻求解决办法。
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4日,归义镇调委会召集当事人及家属方先后进行五次调解处理。在前四次调解过程中,该案的涉事人吴某亮、陈某勇、蔡某桂都认为,他们对甘超龙的意外触电死亡事故并无责任,他们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资助家属方共计5万的“慰问费”,且他们的家长都不赞同、不支持自己的儿子作出对家属方的赔偿,认为他们并无过错,也无责任。这直接导致了四次调解都未能达成协议。调解进入了僵局。
12月7日,调解保太村甘超龙电鱼意外死亡赔偿纠纷现场
12月9日,调解保太村甘超龙电鱼意外死亡赔偿纠纷现场
12月10日,调解保太村甘超龙电鱼意外死亡赔偿纠纷现场
12月13日,调解保太村甘超龙电鱼意外死亡赔偿纠纷现场
鉴于此,归义镇调解工作人员对该案件再次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结合法律与道德伦理多次与三位青年及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并提出有效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终于在2018年12月14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吴某亮、陈某勇、蔡某桂以及电鱼机机主蔡某文四方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精神抚慰金合计10万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签订协议书和交付现金。至此,电鱼一案调解终得以圆满完成,为有效化解各方矛盾、继续维持和谐友好的相邻关系作出了贡献。
12月14日,调解保太村甘超龙电鱼意外死亡赔偿纠纷现场,各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