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检察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来源: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8-12-21  分享到:

    近日,岑溪市检察院第一、第二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员们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通过会议讨论的形式深入领会《条例》精神。

    会上,党员们讨论热烈,积极发表个人对《条例》的理解与体会。大家一致表示要在检察工作中严守党的纪律、恪守党员职责,努力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担当。

    通过对《条例》的集中学习,使全体检察党员进一步深化认识: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检察机关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供图:技术科

   供稿:各部门党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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