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系群众生命健康,我们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该围绕大局,充分发挥公益监督作用。”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岑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曾繁坤对当前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作了强调。
自疫情发生后,口罩成为人们出行时必不可少的防疫用品,随着口罩用量剧增,口罩带来的问题也在不断增加。“现在一罩难求,听说有人将废弃口罩回收后投入市场。”“个人医护用品废后回收没有严格规定,口罩乱丢会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针对这些“声音”,岑溪市检察院快速反应,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目光投向口罩问题上,立即展开调查。
2月11日下午,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到岑溪市汽车站、市各医院、市大广场、各街道社区等人流较为密集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关单位未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的要求实行废弃口罩与普通生活垃圾分类,也未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收集桶,市区内废弃口罩就地而弃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车站落客区情况尤其突出,存在二次污染及疾病传播风险,并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回收利用,严重影响岑溪市疫情防控和环境卫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调查到的实际情况,为了切实保护群众的生命健康,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后,2月14日,岑溪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规范处置全市废旧口罩,采用多种渠道、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口罩的正确使用和废弃处置方式,做好环卫保洁人员教育培训和自身安全防护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废弃口罩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目前,相关部门在市区共设置“废弃口罩投放桶”约200个,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全市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近日,职能监管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了该院。(邓萍)
岑溪市检察院检察官(左一)走访调查废弃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