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电诈被害人挽损12万余元,法院执行局获赠锦旗!

来源:岑溪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1-08-25  分享到:

“没想到我的经济损失能全额追回,真的是太谢谢你们了!”8月24日上午,被害人甘某来到岑溪法院,向执行局副局长李瑞山一个劲地致谢,并送上了题为“人民公仆、不忘初心、秉公执法、雷厉风行”的锦旗。

郭某与他人分工合作,通过微信、QQ发送信息,诱骗甘某参与网络“博彩赌博”,后以甘某赢钱需要缴纳税金、给付好处费才能提现为由,骗取甘某钱财。2020年11月25日,岑溪法院对郭某犯诈骗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甘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22442.70元。

判决生效后,郭某未履行退赔义务。随后,该案移送执行局执行。岑溪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依法对郭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但郭某拒不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

今年7月下旬,执行干警查询到了郭某在湖南郴州有房屋。随后,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湖南省郴州市,对该房屋进行查封、拍照、询价。多番辗转后,执行干警联系上了郭某的家属,但对方称不在本地,并以法院判决量刑过重为由拒绝协助。经过执行干警释明利害关系,并一再明确要对该房屋采取拍卖等强制措施后,郭某的家属同意在一个月内筹集钱款汇到岑溪法院的账户。

8月23日,岑溪法院将郭某家属转来的退赔被害人损失款项12万余元全部发放给了甘某。至此,该案得以执结。

看到自己的损失被追回,满腔欣喜的甘某制作了一面锦旗后,来到岑溪法院向执行干警的表示感谢。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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