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梧州市万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岑溪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现场38户债权人参会、176户债权人依法行使行使表决权,债务人万宝公司代理人、债权人会议主席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表列席会议。
万宝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广西丛莹投资有限公司向岑溪法院提出对万宝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岑溪法院于今年1月25日裁定受理,并作出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此次会议召开前夕,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较严峻。为保障会议的顺利召开,岑溪法院负责该案的审判团队和管理人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按照岑溪市疫情防控的政策,制定了疫情期间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方案。并且为了保障因疫情无法到现场参会的债权人合法行使权利,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表决票和选票给债权人。同时,通过庭审直播的方式,让不能参会的债权人了解现场会议的情况。
会上,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宣读了破产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以及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管理人作关于审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报告、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接管情况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债权报告等,以及宣读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作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说明并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会议就《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等九项事项进行表决以及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最后,监票人向主持人提交现场选举及表决结果,主持人宣布需表决的事项全部通过以及宣读当选的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下一步,岑溪法院将继续发挥好破产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加快推进万宝公司破产清算案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