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梧州市民族宗教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联强带领验收组到岑溪市人民法院开展第三批梧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检查验收工作。岑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巧华,岑溪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四级调研员朱耀宏,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金明陪同检查验收。
李联强副主任一行现场查看了岑溪法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氛围,参观了法院党建文化室等场地,并认真检查了法院开展创建工作的相关台账。
座谈会上,谭巧华院长从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健全机制、充实人员,紧扣主业、公正司法,为民办事、改善民生,维护团结、重视培养五个方面向验收组汇报了岑溪法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具体情况。谭巧华院长表示,岑溪法院党组对民族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是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岑溪法院按照相关民族团结工作的要求和精神,结合法院的主责主业,认真研究执行方案,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岑溪法院还专门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创建相关工作。
李联强副主任强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工作,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岑溪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开展“四个共同”教育,夯实思想基础,不断强化“五个认同”,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