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爱情骗局”,一女子犯诈骗罪获刑三年六个月

来源: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2-05-09  分享到:

电影里
你笑得甜蜜蜜
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然而
现实中
你本以为是一场“甜甜的恋爱”
心甘情愿给爱人转账
殊不知别人却把你当做他的“猎物”
险些人财两空

近日,由岑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小美(化名)涉嫌诈骗一案,法院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小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黄某某的经济损失141528元。


据悉,2020年5月,黄某某在一次搭车时认识了小美。在取得黄某某的信任后,小美以还房贷、入股投资药品代理生意为由,向黄某某借钱。随后的一段时间里,黄某某对小美一次次的借钱要求也是有求必应,殊不知自己已经掉进了“粉色”陷阱。


不久,两人慢慢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小美也开启了“爱情骗局”模式: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期间,小美以合伙做药品代理、三胞胎生育和帮交房租等为由,骗取黄某某170000余元。深陷“爱情”的黄某某均是竭尽全力,倾囊相助,帮助小美一次次度过“难关”。在小美告知其要住院生孩子期间,黄某某提出要去医院看孩子,但其总是不断找借口拒绝,黄某某才逐渐察觉出不对劲。通过调查,黄某某发现小美隐瞒真实婚姻状况及生育史,随后报了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以恋爱为幌子骗取信任,进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犯罪目的。这也提醒我们,在交友恋爱时,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尤其是当碰到“花式”要钱,务必要擦亮双眼,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及家庭情况,警惕“甜蜜圈套”。一旦发现骗局,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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