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民法典》与社会科学相遇,奏响普法新旋律
    ——岑溪市司法局开展《民法典》和社会科学普及集中宣传活动

来源:岑溪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5-23  分享到:

5月是《民法典》主题宣传月,5月16日至22日是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发挥《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作用,5月20日,岑溪市司法局抓住岑溪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集中宣传活动契机,组织开展岑溪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普法活动。

科学与民法典两大宣传主题,让这次普法活动内容丰富,备受群众青睐。众多市民群众纷纷在宣传栏前驻足围观、讨论。



      集中宣传桌前,也聚集了不少群众。他们或微笑着接过普法人员分发的社会科学知识、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印有法治宣传资料的小扇子和宣传袋,或认真倾听普法人员热情介绍营养与保健、防震减灾、新冠肺炎防疫等和各类法治知识,或进行一些业务咨询、法律咨询,整个活动现场呈现出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在司法局宣传展位,司法局副局长黎小云正在与普法人员一起给群众分发《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宣传资料,并结合此次宣传主题着重给群众讲解《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科学”文明知识。


   “高空抛物一时爽,事后追责要补偿,《民法典》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意思就是说,不可以将任何物品丢出窗外或者从高处往外扔,如果乱丢物品致人伤害的,你自己要负责法律责任,要赔偿人家各种费用;如果确实无法查找清楚具体是谁或者哪一户的责任,那么相关某栋楼的所有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

“平常乘坐公共汽车或公共交通工具,也要遵守秩序,文明礼让,到什么目的地就购买目的地车票,不要贪小便宜,买到龙圩的车票坐到梧州,也不要抢、占、霸座。《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这样听来,《民法典》对我们普通群众要求这么多,那它有哪些法律知识是保护我们群众权益的呢?”

“有的。《民法典》对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有好多保护法条的。比如说,居民小区的电梯坏了或者屋顶漏水,业务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里面规定要求物业进行维修、处理;如果您租住别人的房子,在您租赁期间,如果房东没有提前告知您就要卖掉您租住的房子,您可依法拥有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或者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民法典》也有‘紧急救助免责保护’等规定,所以大家可以放心……我们在这边设置了《民法典》宣传展板,大家也可以过去看一看……”

在普法人员的答疑解惑中,《民法典》知识走进群众心中、落地生根。不少群众纷纷表示,回去后要认真阅读《民法典》,好好学法懂法用法。

活动中,司法局普法人员还给群众普及《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扫黑除恶》、禁毒等知识,并结合宣传展板中的“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版块,给群众宣传反邪教知识,提高群众反邪拒邪意识和能力。

今后,司法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民法典》与各大法治主题宣传活动有机结合,不断拓宽民法典宣传渠道,努力丰富宣传形式,积极提高民法典社会知晓率,让《民法典》真正走近群众、为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岑溪市司法局)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岑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