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青年联合会通报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梁金梅同志获评"广西优秀共青团员"。
梁金梅,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扫黑除恶办公室成员。
从检三年来,她先后获评2020-2021年度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先进个人”、梧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先进个人”、梧州市优秀共青团员、梧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广西区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等称号;荣获广西检察机关“民法典实施与四大检察发展”主题征文一等奖等十余项学术研究表彰;参与办理的4件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精品或优秀案例。
擎信仰之旗,
擦亮初心如磐的政治底色
她思想上积极进取,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她一直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参加团日活动、党日活动。在主题教育中,积极参加学党史、上党课和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活动,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培训班、全区检察机关业务系统学习培训班、党性修养提升班等活动。在工作中求真务实,自觉把检察人员从业规范与党史学习相结合,真正做到修炼自我党性,提高守纪意识,在职期间遵守六大纪律、廉洁奉公,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执实干之笔,
书写司法为民的时代篇章
作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她做到躬身为民,关注社会民生热点,分别针对烈士陵园设施保护、义昌江水质氨氮超标、垃圾填埋场污水渗漏、非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及污染环境等群众较为关切的问题,协助检察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立行整改,用“司法利剑”守护当地公益。
近两年,她协办各类案件共267件,所办理案件均获得当地政府机关采纳、法院判决支持,无一出现错案、存在案件质量问题。做好业务工作排头兵,创建拟定《岑溪市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方案》《岑溪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办法》等创新机制,争作司法为民实践者。
蘸勤奋之墨,
绘就顽强拼搏的青春画卷
她坚持以“服务人民、公正司法”为检察工作理念,落实调查取证工作,协办土地权属纠纷、“三农”领域等涉及社情民生类案件,协办企业拖欠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705.5万元非诉执行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争端。通过办案,督促追缴或判决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费用近800万元、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林地共900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共1400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生态环境受损害的花岗岩矿山31座,维护了人民群众及国家利益,取得较好的政治、法律与社会效果。
她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刻苦钻研检察业务及理论研究工作,通过业务培训及岗位练兵方式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加业务竞赛,分别获梧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广西区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等称号。所撰稿的《岑溪市检察院创新治理模式构筑水环境保护立体网》等数篇文章在广西法治日报、平安广西网刊登。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分别获2021年广西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成果二等奖等表彰,并在《检察理论与实践》等刊物上发表。2021年4月,她代表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在梧州市检察机关理论年会上作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