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的岑溪,烈日炎炎,人也容易上“火”,这不,岑溪市南渡镇某村甲乙两堂兄弟在这烈日下,心情更加烦躁,一句不合就恶语相向,大有动手的可能。村干部见调处未果,按照“三二一”工作机制,把纠纷上报镇调委会。调委会受理后,由南渡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等成员单位,组成调解工作组当天赶赴现场对该纠纷进行调处。
“这是我阿妈二十年前一手一脚开荒的土地,”甲激动地说,“你怎么能种树,怎么能说是你的呢?必须砍树还地给我!”
甲的堂兄弟乙一听,不愿意了,碎了一口道:“你的?你有什么证据?这些树就是我种的,这地一直是我在耕种,你砍树试试看?还还地给你,我呸!”说着乙上前一步,直盯着甲。
甲也不退让,也上前一步。盯着乙。如此再三,莫耀松所长与调解人员见此赶紧上前制止,南渡司法所所长莫耀松站在甲乙之间,双手分开彼此,和气地说:“请两位冷静!有话好好说!不能冲动!我们现场有派出所民警的……”甲乙双方听闻,心头一震,紧绷的身体和神情赶紧放松下来,前倾的身体也收了回来,哼哼几声,不情不愿地嘟哝着。莫耀松见此,接着说:“来之前,我们司法所、镇综治办等已经从村干部口中了解了大概情况,现在我们也来到了现场,这日头又大又热,但是我们调解人员还是来了,说明我们调解人员也是有诚意的,是真的想为解决问题的,所以请你们也要有诚意,不要一句不合就说粗言秽语,甚至做出更过激的行为……”
莫耀松所长在现场安抚一番后,提出已经看过现场,调解组先集中商量方案的建议,双方也同意了。莫耀松一边安排人员在现场与双方拉拉家常,一边组织调解工作组人员先集中一起认真研究分析了该起矛盾纠纷,查找问题的症结。虽然现场有树荫,但是烈日当空,工作人员的思维却似乎更加活跃了。十多分钟后,在村级法律顾问的参与下,调解工作组结合农村实际,找到了甲乙矛盾双方争议的突破口与平衡点,提出调解方案:保留地上附着物,同等土地置换。
确定了调解方案,联合调解组顾不上烈日灼晒,在现场再次召集甲乙进行调解。莫耀松所长看见双方已经平静下来,与工作人员有说有笑,认为时机合适,就来到甲乙两堂兄弟身边,先结合实际和有关案例向双方普及有关法律知识,见双方没再激动,莫耀松所长向双方说明了调解方案。
即在争议地附近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的乙的其他土地进行土地置换,即争议土地由乙进行管理使用,乙在双方同意的乙的土地置换同等面积的土地给甲进行耕种,争议土地和双方协商置换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归各自管理,如如遇政策变动,以政策为准。
夏蝉在藏在枝杈里急躁地鸣叫着,然而调解组人员却依然在和风细雨般坐着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莫耀松又不厌其烦地给甲乙分析了该起纠纷存在的弊端:目前双方均拿不出有力佐证,无法从法律角度和事实角度证明争议土地的使用权所属,若继续争执下去,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大家应本着和谐邻里关系、方便生产生活、互惠互利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好……
在调解组的耐心引导下,甲乙最终同意了调解组提出的调解方案,并在调解组和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双方顺利进行了土地置换,签订了协议,并握手言和。问题解决了,兄弟情也保存了。
两兄弟都说:“感谢莫所你们的帮忙,辛苦你们顶着大日头来调解,之前烦躁的心情,这下清爽了。”在场人员都朗声大笑起来。
“甲乙”纠纷告捷后,同天,调解组人员又马不停蹄地来到该村谢姓堂兄弟之间的土地纠纷现场,在汗流浃背中把纠纷调解成功。
谢某理和谢某平因土地使用、经营权产生争议,请求调解组进行调解。
联合调解组在了解双方争议后,以甲乙争议一案例进行以案释法、说理、讲情,结合生产组关于承包土地的有关规定,促成谢姓兄弟达成和解。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即清理争议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将争议土地归还集体所有。
两起土地纠纷,一天内成功调解!在这夏日里,沁人心脾。人民调解员不畏高温酷暑,穿荒山过野岭,切实践行初心使命,为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矛盾纠纷不止,调解工作不停,排纠安民,人民调解员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