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手持“财富密码”,殊不料掉落“诈骗陷阱”

来源: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2-09-02  分享到:

近日,岑溪市检察院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帮助犯罪团伙实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件。接下来让检察官带你识破犯罪“伎俩”,避开诈骗陷阱。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的一天,林某德出去玩时遇到老表易某鹏,易某鹏声称最近在收购银行套卡,用来把网上的游戏币转成“数字人民币”。易某鹏承诺只要林某德帮忙找几个同学办理银行卡“四件套”(包括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和银行U盾),就能获取“报酬”。林某德听后欣喜不已,自认为找到了一条挣钱“快车道”,便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从5个同学手中收购银行卡。随后,其将连同他本人在内的6套银行卡转卖给易某鹏,获利2000多元。

“有时候银行卡被冻结了,我对它们的用途也产生过怀疑,但易某鹏说不违法,我相信他不会骗我。”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林某德供述道。

 岑溪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林某德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遂提起公诉。2021年6月,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德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非法买卖银行卡等“四件套”,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等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推手,这不仅严重扰乱金融行业秩序,给不法资金的转移带来风险隐患,使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还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广大群众应进一步增强信用卡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出售“四件套”帮助违法犯罪行为,切莫心存侥幸而听信亲戚朋友的“致富捷径”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陷入违法犯罪泥潭,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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