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岑溪市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践行为民办实事活动,积极开辟公证“绿色通道”,在为老、弱、病、残等不方便的群众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的同时,也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为当事人普法、释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公证问题。
近日,一当事人翁某称其父亲病故,到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因为其奶奶莫某某已经七十多岁,住在村里,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请求市公证处帮解决其难题。市公证处在了解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后,认真详细地询问了翁某奶奶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审核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确认证明材料充分,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受理了其公证申请,考虑到翁某的奶奶年纪大、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市公证处确定对其启动公证“绿色通道”,提供公证上门服务。
9月13日下午,市公证处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后,指派公证人员到岑溪市马路镇昙容社区翁某的奶奶莫某某的家中,办理公证相关手续。在莫某某的家中,经与莫某某的谈话沟通,公证人员确认了其通头脑清醒,意思表述真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公证办理的有关规定。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对遗产继承份额、分割等问题提出疑问,公证人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有关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从而解开了继承人之间心中的疑团,最终所有继承人达成了一致,公证人员现场办妥了相关手续。当事人莫某某及其场的亲属均表示市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行为及工作态度非常满意。
公证人员详细讲解《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有关条款
今年以来,岑溪市公证处积极为老、弱、病、残等不方便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办公证服务近10人次,为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及特殊公证事项优先办理公证服务50余人次。下一步,岑溪市公证处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让群众少跑腿、多省心,继续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在做好上门公证服务便民措施的同时,充当好普法宣传员,竭尽全力为群众解难题、排难忧、办实事、做好事。
当事人在相关文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