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 守护少年的你

来源: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2-11-16  分享到:

未成年人保护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需要用法治之光守护每一个“少年的你”。为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引导他们走上正途,岑溪市检察院依法对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分别设置了8个月的考察期限。

案件回顾

2022年7月的一个深夜,小明、小强、小王(化名,均系未成年人)三人吃完夜宵后驾驶电动车回家,途中被对面驶来电动车灯光照射到眼睛,便产生抢劫电动车的念头。三人开车逼停车主小宇,并强行将电动车抢走。案发后,小明、小强、小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至岑溪市检察院后,该院未检办立即委托市司法局开展全方面社会调查,检察官先后走访三名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社区,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生活、学习环境,并于近日组织召开拟作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侦查人员、辩护人、监护人等代表参加听证会。在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处理意见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对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进行深入地剖析,阐述拟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三名涉案未成年人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深刻反省,其监护人就今后加强未成年子女监督作表态发言。听证员在了解案件事实以及法律适用后,对案件进行了评议,支持检察机关对三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宣告过程中,检察官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要求三名少年引以为戒,并向他们的监护人发放《督促监护令》,同时也对监护人进行了教育,要求监护人加强管教,关注青春期孩子的心理变化,引导、教育孩子遇事沉着冷静,学会三思而后行。

检察官在办案中还了解到,涉罪未成年人小强因此案被学校责令休学,一直待在家里。小强不止一次向检察官表示,自己十分渴望能回到学校读书。小强的读书问题一直牵动着检察官的心,经多次与学校、教育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向市教育局发出协调解决就学的建议函,小强最终实现重返校园的愿望。

“谢谢检察官!给了我们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在听证宣告室,小明感激地向检察官道谢。

长期以来,岑溪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检察工作,把帮助、教育、挽救有机结合起来,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真正让失足未成年人在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温情、尽责、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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