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强化社矫对象监管 筑牢安全稳定防线——岑溪市司法局“3456”工作法做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来源:岑溪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5-22  分享到:
今年以来,岑溪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提出社区矫正“3456”工作措施,在监管智慧化、矫正精准化、帮扶社会化上持续用劲发力,助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图片5.png

三举措强化社矫对象尊法守法意识

一是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对日常报到、定位系统使用、学习教育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通报,重申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让矫正对象更加了解社区矫正的流程规定和重要意义。

二是结合实际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在思想上帮助他们端正态度,强化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司法所分别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清明祭英烈”网络祭奠爱国教育活动、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活动,敦促他们珍惜机会,发挥心理教育攻心治本作用,增强了改造之效果。

图片4.png

三是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多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执行收监。通过依法采取严厉措施,让矫正对象更加珍惜机会,防止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今年3月,南渡镇社区矫正对象黎某某,入矫后不按规定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多次联系不上其本人,情节严重,岑溪市司法局依法向原判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已对8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对1人进行警告,提请撤销缓刑1人。

图片6.png

四个分类化帮扶矫正对象

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犯罪类型、管理级别以及经济等情况,经过分析采取分类管理教育,制定更多的个性化帮扶教育方案,提高教育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测评,及时掌握其心理特点、健康状况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引导,积极帮助他们改过自新。

                                         

   

五大主体联动化开展督察

一是与检察院联动,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检查,及时整改不足,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社区矫正持续安全稳定。二是与公安联动,加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在特殊情况下公安部门协助查询矫正对象外出、住宿、跨区域动态轨迹等情况。三是与村(居)委联动,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开展排查走访,加强监督管理及教育帮扶。四是与家属联动,鼓励家人理解督促矫正对象进行矫正改造,凝聚家人的力量,让社矫对象得到家人的支持,共同做好监督工作。五是与律师联动,依托“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综合律师专业领域、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及个人实际,积极探索“律师+社区矫正”精准帮扶新模式,提升社区矫正法律帮扶质效。

                                         

图片9.png   

六种方式全面化监管

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矫正质量,严防社矫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手机、帮教小程序、电子手环3种方式做到实时定位;同时采取突击走访、电话视频抽查、信息化核查3种方式,预防矫正对象人机分离现象和越界现象的发生,在行动上时刻紧绷“守法弦”,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法的管理规定。

图片11.png

今年以来我市已有40余人解除社区矫正,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30余人。岑溪市司法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严守管控底线,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助力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岑溪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