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岑溪市司法局:春风化雨解矛盾 邻里和谐胜远亲

来源:岑溪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3-12  分享到:

 

随着协议书的签订,一起长达三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调解工作人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3月7日,大业司法所协同镇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种植农作物用火清理地面蚁穴时不慎烧毁本组邻居的观赏性桂花树苗而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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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因还要追溯到2021年秋季,当时陆某到自家地里耕种,作业过程中发现地里有一窝红火蚁,考虑到方便耕种和避免红火蚁伤人,陆某遂用地里干草焚烧蚁穴,谁知一阵大风吹过,火苗径直飘到隔壁同组内邻里家罗某种植的桂花树苗地,导致30多棵桂花树苗被火焚烧损坏,从而双方产生纠纷。2021年至2023年期间,罗某多次找到镇司法所和综治中心请求帮助调解,但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问题上产生分歧,始终没有达成统一意见,调解陷入了僵局,最终以失败告终。
今年3月,新一年的春耕作业开始,调解人员抓住时机,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重新理清调解思路,寻找调解切入点,制订调解方案。3月7日,司法所再次协同综治中心把双方当事人约到村委进行调解。调解一开始,双方当事人依然各执一词,相互指责,现场充满了火药味。调解员见此情形,先稳住双方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之后,调解人员转变思路,结合当前春耕时节,从种植这个点入手,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达成协议,由陆某自行购买接近被火焚烧时规格的桂花树苗30棵并负责种植到罗某指定的土地上,至此,双方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其实,这只是基层司法所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岑溪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3211”工作机制,践行“小事不出村、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致力于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实际行动解民忧、纾民困、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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