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岑溪市司法局:坟山被毁起纠纷 跨县调解促和谐

来源:岑溪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4-22  分享到:

范晔《后汉书•李通传》中曾记载:“及相见,共语移日,握手极欢。”此语后演化为成语“握手言和”,今多用于表达消除隔阂,化解矛盾,重归于好的情境。4月8日,岑溪市司法局三堡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跨市县坟山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2024年3月底,三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关于三合村黎族位于藤县金鸡镇沙冲村蛇儿岗的祖坟与立垌村李族坟山纠纷调解的申请。黎族称其位于藤县金鸡镇沙冲村蛇儿岗祖坟葬于2016年,于2022年发现被李族扩建破坏。但李族认为本族祖坟是葬于上世纪70年代,黎族坟山为新坟,故认为黎族侵占其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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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期的调查取证,4月3日下午,三堡司法所会同三堡镇综治办、派出所,及三合村、立垌村调委会组成联合调解组,在立垌村委就黎族与李族之间的坟山纠纷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代表情绪激烈,争执不下,调解员见状,当机立断将双方当事人疏散,“背对背”展开思想和情绪稳控工作,建议双方择日再做调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4月8日,联合调解组再次在立垌村委召集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协商调解,黎族代表提出保持现状,双方各自拜祭,互不干扰。李族代表提出按山坐向分上下两级重新修建祖坟。在吸取上次调解失败教训的基础上,调解员及时改进调解策略,从“以和为贵、互谅互让”的道德观念切入,辅以情、理、法相互融合的调解方法,引导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过调解员多次的法治教育和思想开导后,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各半对分,坟山上方为黎族管理使用,下方为李族管理使用,各自拜祭、互不影响、互不干扰。

岑溪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调解为人民,化解矛盾一家亲”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平安前哨”作用,用矛盾纠纷的“减法”换取人民群众满意的“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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