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岑溪市司法局三堡司法所联合三堡镇征地组、综治办、孔龙村调委会成功化解了一起果园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
事件起因:因洪水冲积和高速公路八标施工方防洪措施的问题,村民欧某珍承租的大塘山庄果园果树被泥沙淹埋,导致部分果树枯死,多次找到村委反映果园被泥沙淹埋是因为施工方做山体防护时将排水口冲正其果园,村委亦将情况反映给施工方,但双方对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未达成统一意见,因而产生纠纷。
2023年10月25日,三堡司法所、镇征地办和孔龙村调委会向欧某珍宣讲相关政策,核实地上附着物赔付数量,果园清理面积,并就征地办法,告知欧某珍相关赔付标准。
2023年10月29日上午,由市应急局、农业农村局、市两路办和孔龙村调委会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与欧某珍、高速公路八标施工方代表到果园损坏现场进行勘查。经现场勘查确认事实如下:1、施工方是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现场采取梯级防护措施做好山体防护;2、果园内有因洪水冲积的泥沙导致部分树苗枯死。现场了解情况后,双方到孔龙村委会进行再次调解,调解员对照平岑高速岑溪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补偿建议,施工方基本同意赔偿方案,但果地承包方欧某珍认为补偿过低,与她的诉求相差甚远,因此双方诉求没有达成统一意见。
群众利益无小事,三堡司法所与各个职能部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这是岑溪市司法局践行“枫桥经验”的又一次生动实践,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下一步,岑溪市司法局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